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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擔任委員,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,其中一人為召集人,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。 |
本委員會委員之任期同獨立董事之任期;獨立董事因故解任,致人數不足前項或章程規定者,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。獨立董事均解任或缺額時,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,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。 |
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|
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
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
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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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 稱 |
姓 名 |
本屆任期 |
主要學經歷 |
獨立董事
(召集人) |
陳仕信 |
112.6.14~115.6.13 |
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華頓商學院企管暨國際研究碩士
崇友實業(股)公司副總經理
華合財務顧問(股)公司總經理
環宇財務顧問(股)公司協理
華鴻管理顧問(股)公司董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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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董事 |
簡維能 |
112.6.14~115.6.13 |
輔仁大學法律系
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碩士
維格餅家(股)公司獨立董事
簡維能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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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董事 |
林宗聖 |
112.6.14~115.6.13 |
倫敦大學國王學院管理學博士
倫敦政經學院經濟碩士
國巨(股)公司獨立董事
友輝光電(股)公司獨立董事
英屬維京群島商華生資本有限公司董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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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核財務報告
審核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派議案
評估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
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
審核內部稽核年度工作計畫
簽證會計師之報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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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 |
職 稱 |
姓 名 |
實際出席次數 |
委託出席次數 |
備註 |
113年 |
獨立董事
(召集人) |
陳仕信 |
4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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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 |
獨立董事 |
簡維能 |
5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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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 |
獨立董事 |
林宗聖 |
5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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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 |
獨立董事
(召集人) |
陳仕信 |
3 |
0 |
112.6.14續任 |
112年 |
獨立董事 |
簡維能 |
3 |
0 |
112.6.14新任 |
112年 |
獨立董事 |
林宗聖 |
3 |
0 |
112.6.14新任 |
112年 |
獨立董事 |
羅福全 |
3 |
0 |
112.6.14解任 |
112年 |
獨立董事 |
陳慧玲 |
3 |
0 |
112.6.14解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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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 期 |
議案內容 |
決議結果 |
113.11.12 |
本公司113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、訂定本公司「永續資訊之管理」內控(內稽)制度、訂定本公司114年稽核計畫、修訂本公司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」、訂定本公司「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」、廢止「關係人、特定公司及集團企業交易作業辦法」 |
同意照案通過 |
113.8.13 |
本公司113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、處分台灣類比科普通股 |
同意照案通過 |
113.5.10 |
本公司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、修訂本公司「董事會議事規則」、修訂本公司「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」、廢止本公司「長短期投資管理辦法」、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|
同意照案通過 |
113.3.14 |
113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、本公司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個體財務報告、營業報告書、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、盈餘分派 |
同意照案通過 |
113.1.17 |
處分台灣類比科普通股 |
同意照案通過 |
112.11.9 |
本公司112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、本公司擬轉投資致強投資(股)公司案、訂定本公司113年稽核計畫 |
同意照案通過 |
112.8.8 |
本公司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、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|
同意照案通過 |
112.6.29 |
擬推選第三屆審計委員會之召集人 |
同意照案通過 |
112.5.10 |
本公司112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|
同意照案通過 |
112.3.15 |
112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、本公司11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個體財務報告、營業報告書、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、度盈餘分派、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 |
同意照案通過 |
112.1.11 |
評估本公司111年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 |
同意照案通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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